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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

英文名:Guangdong Medical University 简称:“广东医学院”,“广东医大” 所在地:湛江 院校代码:10571 类型:医药类/考研院校

  • 广东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广东医学院2011年录取4574人2011-08-04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颖妍)记者昨日获悉,主要校区在东莞的广东医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省内与省外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今年该校共录取新生4574人,其中理科生4239人,文科生335人,总人数较原计划多录取了74人。   据了解,广东医学院今年理科最低出档分510分,超出广东省最低控制线6分,文科最低出档分540分,超出广东省最低控制线5分。新生中将有930人被安排到湛江校区学习,3644人到东莞校区学习。   “今年像临床医学专业以及口腔专业等热门专业,生源都十分理想。”广东医学院有关负责人透露,东莞、湛江两校区的临床医学专业在广东计划招生1133人,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2871人。口腔专业计划招生数50人,第一志愿上线人数189人。录取的新生中,理科最高分598分,文科最高分579分。   广东医学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录取结束后,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也会尽快发放。“4574份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3日快递寄出,新生将于2011年9月2~3日分别在湛江和东莞两校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详情
广东医学院2011年录取4574人2011-08-08
  广州日报 讯 (记者张颖妍)记者昨日获悉,主要校区在东莞的广东医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省内与省外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今年该校共录取新生4574人,其中理科生4239人,文科生335人,总人数较原计划多录取了74人。   据了解,广东医学院今年理科最低出档分510分,超出广东省最低控制线6分,文科最低出档分540分,超出广东省最低控制线5分。新生中将有930人被安排到湛江校区学习,3644人到东莞校区学习。   “今年像临床医学专业以及口腔专业等热门专业,生源都十分理想。”广东医学院有关负责人透露,东莞、湛江两校区的临床医学专业在广东计划招生1133人,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2871人。口腔专业计划招生数50人,第一志愿上线人数189人。录取的新生中,理科最高分598分,文科最高分579分。   广东医学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录取结束后,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也会尽快发放。“4574份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3日快递寄出,新生将于2011年9月2~3日分别在湛江和东莞两校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详情
广东医学院:57年来培养近10万名扎根基层医生2015-07-17
“在欠发达地区基层医院,本科以上的医学毕业生是紧缺的宝贝,更是老百姓的生命‘守护神’。”这是广东惠来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李茂庆的亲身体会。惠来县东港卫生院曾接过一名产后大出血的病人,其他医生不知如何应对,只得喊来刚毕业来该院工作的李茂庆指导抢救。李茂庆靠着在广东医学院学到的临床知识,保住了病人的命。广东医学院建校57年来,坚持以服务基层卫生事业为己任,培养输送了14万余名医学人才,其中近10万名毕业生像李茂庆一样扎根基层。近10万名毕业生扎根粤西基层医院蔡某在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做好心脏手术,近日康复出院,他来自400公里外的广西贺州市。近年来,该院40%以上的病人来自外市县,他们就医之所以舍近求远,就是因为该院服务能力高居广东省县级医院榜首,是全国三甲医院,且收费低。而在上世纪80年代,高州市人民医院人才匮乏,当地老百姓得了大病,就得转往市级以上医院诊治,由于高州山岭重叠,部分危重患者在转院途中就不治身亡。“巨变是由以广东医学院毕业生为主体的我院医务人员创造出来的。”广东医学院毕业生、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王茂生说,自1990年至今,该院连续四任院长与57.6%的医务类人员均毕业于广东医学院。高州市人民医院仅是广东医学院毕业生扎根服务的众多基层医院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粤西地区各县级医院70%以上的执业医师为该校毕业生,30年以上工龄的临床专业医务人员80%都是该校毕业生。他们扎根基层,做出突出贡献,其中近100人次获国家白求恩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国家级或省级先进称号。帮扶基层医院提升业务水平“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普遍缺乏适应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专门人才。”广东医学院院长郑学宝说,由于粤东西北地区人均GDP排在全国倒数第四位等原因,该地区县级及其以下医疗卫生从业人员70%为大专以下学历,其中粤西地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仅为1.68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04人。为快速提高该地区临床医疗和防治水平,广东医学院扩大临床医学招生数,近10年招生13679人,占广东省近半壁江山;该校还帮带提升基层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如协助设置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对口帮扶肇庆卫校等12所卫校。“在我校升专过程中,广东医学院的无私支持起了巨大作用。”肇庆医专副校长张少华说,广东医学院为在粤西地区培养更多临床医学人才,自1993年开始,该校在肇庆卫校设立临床医学专科人才教学部,派出临床医学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管理团队在肇庆卫校授课,帮助肇庆卫校逐步掌握临床医学等专业的专科人才培养能力。近年来,广东医学院还先后帮扶该省数十所医院提升业务水平,与粤西地区10所县域医院建立“医院联合体”;帮扶7所医院成功创全国三甲医院。另外还连续承担该省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工作,迄今广东省共有5.6万名基层医务人员在该校接受继续教育。技能素养教育让毕业生下得去干得好“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是广东医学院始终秉承的办学宗旨。据郑学宝介绍,为培养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专门人才,该校增加与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服务基层的适应性;打造多学科、多功能、开放性、网络化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搭建完善的临床模拟仿真环境下五大临床技能教学训练平台;建设校外临床医学院,拓展优质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教学医院,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广东医学院还实施以“感悟生命、敬畏生命、挽救生命”为内核的生命文化教育,通过思想政治教育、邀请扎根基层的校友回校做报告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培养学生服务基层的志向,引导他们成为具有“大爱”品质的医疗卫生人才,乐于到基层奉献。(记者 刘盾 通讯员 雷鸣 周圆)详情
广东医学院新增两个专业 主打“化妆品科学”和“生物技术”2016-03-07
主打“化妆品科学”和“生物技术”据教育部近日公布的信息,广东省共有51所高校新增180个专业(含重复专业),广东医学院申报的应用化学专业(化妆品科学方向)和生物技术专业均获通过,该校至此共有25个本科专业。今年秋季起,新专业将分别首次招生70人,学制4年,均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资料显示,目前化妆品技术人才需求较大,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国内的化妆品专业主要由化工类院校开设,其侧重于产品化学工艺分析和研发。部分职业院校也有开设化妆品专业方向,但其侧重于皮肤的美容与保健。新专业很“接地气”“国内设置化妆品专业的医药院校甚少,社会短缺具备高端化妆品研发与生产、医学美容护理、产品营销的专门人才。”广东医学院教务处处长官成浓表示,开设的应用化学专业(化妆品科学方向)具备医学、药学背景,将在这一领域体现就业优势。据官成浓介绍,设置专业除了从就业角度考虑,还有一层便是因地制宜即“接地气”。“广东医学院两校区所在的东莞市、湛江市都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行业,作为产业转型的主要手段加以推进,而松山湖高新区将生物技术产业作为东莞市企业升级换代的重要建设内容。随着生物医药产业的升级换代,对从业人员也有了更高要求,过去的人员密集型企业将被技术密集型现代化企业所替代。”(记者陈臣 通讯员刘伟东、周圆)详情
2008年广东医学院招生章程2008-05-20
高校代码:10571高校全称:广东医学院高校性质:省属重点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校 址:湛江校区: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邮编:524023东莞校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新城大道1号 邮编:523808 一、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二、考生须知1、招收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2、体格检查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外参照《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体检要求,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3、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法医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管理)、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工程学)、药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共事业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类(医学英语)、应用心理学等15个专业,涵盖医、理、管、工、文等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和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4、专业方向的分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宽口径、厚基础”人才培养理念,从今年开始我校试行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后,前两年修读本专业的基础课程,两年后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按照社会需求、个人选择和学校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专业方向的分流。5、就读校区的安排。大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湛江校区就读,其余部分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及其它专业的学生都在东莞校区就读(安排就读校区的学生数参照招生计划)。另外,医学影像学和麻醉学专业的学生前三年在东莞校区学习,第四年回湛江校区就读。  6、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医疗保险、护理学等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医学英语专业选考政治、历史或地理并加试口语;其它专业选考科目均为化学、生物、物理,选考其中一科或一科以上。7、录取规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分数,结合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由电脑派位安排就读专业;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其专业安排视各专业的具体录取情况而定;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另外,录取省内考生时,对达到第一批次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优先按其专业要求给予录取。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由各省招生办审定后加分出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三、收费标准按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我校收取学费的标准是:医学英语、应用心理学、医学信息管理和临床工程等四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730元,公共事业管理和医疗保险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180元,其余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280元。住宿费湛江校区是根据住宿条件分别按每人750、1000、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东莞校区每人1500元∕年。教材费每人每年预收500元,学生毕业时结算,多还少补。四、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广东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授予广东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奖学金及助学措施(一) 设置形式多样的奖学金1、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面为在校生总数的40%,每年评选一次。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为800元。2、单项奖学金。奖金分别为300元至1000元不等。3、国家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奖励品学兼优学生。4、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二) 实行各种助学措施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按规定协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一贷,每次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第一笔还款期为毕业后第三年一次性还款,依次类推。    2、缓交学费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者,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缓交部分学费,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保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3、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4、临时困难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多种岗位让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6、募捐助困。通过“爱心会”等组织向校内外募集善款资助困难学生。7、社会助学金善款。设立东莞市丽江豪园助学基金、湛江市李汉魂助学基金、东莞市新文传媒药学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大学生。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759─2388527(湛江校区) 0769—22896175(东莞校区)2、学校网址:http://www.gdmc.edu.cn3、电子邮件:gdmczsb@gdmc.edu.cn4、咨询QQ:429227037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八、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广东医学院招生办 广 东 医学 院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详情
2009年广东医学院招生章程2009-04-20
?高校代码:10571 高校全称:广东医学院高校性质:省属重点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校 址:湛江校区: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邮编:524023东莞校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新城大道1号 邮编:523808?一、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二、考生须知1.招生专业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2.体格检查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外参照《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体检要求,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残疾考生慎报。根据司法部门公务员报考规定,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要求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3.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法医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系统、医学信息)、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工程学)、药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医学英语)、应用心理学等15个专业,涵盖医、理、管、工、文等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和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4.专业方向的分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宽口径、厚基础”人才培养理念和专业建设等有关规定,我校实行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后,前两年修读本专业的基础课程,两年后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按照社会需求、个人选择和学校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专业方向的分流。5.就读校区的安排。麻醉学和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湛江校区就读,其余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及其它专业的学生都在东莞校区就读,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学生二年后回湛江就读。(具体详见招生计划)  6.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医疗保险、护理学等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医学英语专业选考政治、历史或地理并加试口语;其它专业选考科目均为化学、生物、物理,选考其中一科或一科以上。7.录取规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分数,结合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由电脑派位安排就读专业;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其专业安排视各专业的具体录取情况而定;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另外,录取广东省考生时,对达到第一批次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优先按其专业要求给予录取。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由各省招生办审定后加分出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三、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我校收费标准是: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湛江校区住宿费(元/年)东莞校区住宿费(元/年)教材费(元/年)英语、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工程4730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550-1400元/年不等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750-1500元/年不等每人每年预收500元,学生毕业时结算,多还少补。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4180其它专业5280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广东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授予广东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奖学金及助学措施1.国家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奖金每学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每学年2000元。4.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一次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面为在校生总数的40%,。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为800元。5.单项奖学金:奖金分别为300元至1000元不等。6.国家助学信用贷款:学校按规定协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第一笔还款期为毕业后第三年一次性还款,依次类推。7.临时困难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8.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者,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缓交部分学费,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保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9.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多种岗位让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10.募捐助困。通过“爱心会”等组织向校内外募集善款资助困难学生。11.社会助学金善款。设立东莞市校友会助学基金、李汉魂助学基金、东莞市新文传媒药学助学基金。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769-228961752.学校网址:http://www.gdmc.edu.cn3.电子邮件:gdmczsb@gdmc.edu.cn4.咨询QQ:429227037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八、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广东医学院招生办。 广 东 医学 院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详情
广东医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0-04-3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医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1第五条 学校地址:湛江校区:广东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邮编:524023东莞校区:广东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1号 邮编:523808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 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医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医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本校本科层次的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A类,其他省招生层次均在第二批本科,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不高于105%。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后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依次考虑后续志愿考生。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未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原则上不调剂到护理学专业。第二十三条 个别省份录取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二十四条 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加试:英语(医学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C级以上。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五条? 对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体育尖子生,专业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我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第六章? 专业设置第二十七条? 专业方向的分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宽口径、厚基础”人才培养理念和专业建设等有关规定,我校实行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后,前两年修读本专业的基础课程,两年后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按照社会需求、个人选择和学校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专业方向的分流。 第二十八条? 就读校区具体安排详见生源省公布的招生计划目录。?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三十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报考我校法医学专业的学生体检要求是: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公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公分;裸眼视力不低于4.6。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残疾考生慎重报考。鉴于药学和中药学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2010年各项收费具体如下:英语、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学费标准为473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年;医学类及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5280元/年;住宿收费标准为湛江校区550-1500元/年,东莞校区1000-1500元/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不同);教材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预收500元,学生毕业时结算,多还少补。?第九章? 奖助学金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1.国家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奖金每学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每学年2000元。4.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一次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面为在校生总数的40%。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为800元。5.单项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一次各项单项奖,奖金分别为300元至1000元不等。6.国家助学信用贷款:学校按规定协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第一笔还款期为毕业后第三年一次性还款,依次类推。7.临时困难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8.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者,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缓交部分学费,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保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9.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多种岗位让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10.募捐助困:通过“爱心会”等组织向校内外募集善款资助困难学生。11.社会助学金善款:设立东莞市校友会助学基金、李汉魂助学基金、东莞市新闻传媒药学助学基金。?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联系人:王 诚监督电话:0769-22896239、13902506067传 真:0769-22896116电子邮箱:gdmcjwjc@gdmc.edu.cn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769-22896175传 真:0769-22896175咨询QQ: 429227037电子邮箱:gdmczsb@gdmc.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dmc.edu.cn招生网址: http://www.gdmc.edu.cn/sco2/zhaosheng?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医学院于2010年3月2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医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医学院授权广东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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