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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英文名:Cunjin College of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简称:“海大寸金”,“广海寸金” 所在地:湛江 院校代码:12622 类型:综合类

独立学院
  •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2020-06-07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r  国际教育学院坚持“职业化、国际化、现代化”和“以知识、技能、态度为培养核心”的教育理念,突出国际化和职业化特色,使国际国内教育有机衔接,形成以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基础,衔接国际本科、硕士课程学分教育、  以达到无障碍就业为一体的多元教育格局;致力于培养新经济和新产业所需的具有现代职业精神和熟悉国际商务惯例、精通国际商务知识、具备现代化管理理念并熟练运用英语的优秀管理人才和适应企业发展的全方位人才,同时也为海外联合院校输送一批优秀的留学生。r  国际教育学院现包含专本同读,专本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出国留学四个方面。学院以新的思维和机制,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教育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开创办学新局面。学院秉承海洋大学“广学明德、海纳厚为”的校训,以“专业教育+育人教育+学历教育”为培养方向,培养学生的专业才能和综合素质。rrr r r 专业r 就业方向r 计划人数r 学费r r r 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r 毕业生可在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中从事物流管理工作和与物流相关的铁路,航空,港口,仓储等管理和技术工作。r 30r 8800r r r 国际经济与贸易r 毕业生可在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门、政府涉外经济管理部门、海关、商务咨询机构、工商企业的进出口部门从事工作;在外贸公司、跨国公司等外向型企业从事工作。r 30r 9800r r r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r 毕业生可以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咨询公司、旅游电子 商务企业、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题公园的旅游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或旅游与休闲行业的自主创业。r 30r 10800r r r 市场营销(销售管理)r 毕业生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也可在国内外高校及研究机构中继续深造。还可以在工商、外贸、金融、保险、证券、旅游、房地产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营销管理、客户资源管理、网络营销管理、营销诊断、市场调查和咨询等工作。r 30r 11800r r r 行政管理r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r 30r 11800r r r 人力资源管理r 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及其咨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从事招聘、人力资源开发、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培训、办公室文秘等工作。r 30r 11800r r r 汉语言文学r 毕业生可到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r 50r 11800r r r 学前教育r 毕业生可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r 50r 11800r r r 英语r 毕业生适合于外经贸各部委、贸易公司、涉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金融国贸等单位的文秘、翻译、业务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等工作,同时也适合于各级政府涉外部门、各类外向型企业或公司以及银行、保险、海关、边防、高等院校及科研部门工作等工作。r 30r 11800r r r 会计r 毕业生可在各大企业、银行、酒店、学校等等地方工作。可从事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r 50r 12800r r r 工商管理r 本专业主要就业面向为工商企业管理岗位,初始主要岗位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市场营销专员、商务策划专员、客户服务专员;获得一定工作经验后可获得的发展岗位群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经理、市场营销主管、商务策划师、客户服务经理等。r 50r 12800r r r 电子商务r 毕业生可从事银行的后台运作(网络运作)、企事业单位网站的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和维护或网络编辑、网站内容的维护和网络营销(含国际贸易)、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营销策划等专业工作,或从事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项目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策划与运作、电子商务系统开发与维护工作,以及在各级学校从事电子商务教学等工作r 50r 12800r r r 自动化r 毕业生可在涉及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的公司、企业、设计院、研究所和高校等单位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及管理工作。r 30r 12800r r r 计算机应用技术r 可从事计算机多媒体作品设计开发工作、动画设计与制作工作、网络系统设计和测试技术员、网络工程监理员、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技术员、网络管理与维护人员等。r 50r 12800r r r 计算机信息管理r 毕业生可从事一般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维护与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程序开发与维护,计算机多媒体信息分析和管理等工作。r 30r 12800r r r 商务管理r 毕业后适合在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工贸公司、商贸公司、科贸公司、货物进出口公司、国际国内融资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单位就职。r 30r 13800r r r 金融学r 本专业主要岗位为:银行柜台,银行的基层内部管理工作,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综合岗、内勤岗等岗位,其他非金融企业的基层内务管理岗位和业务岗。r 50r 13800r r r 服装与服饰设计r 毕业生可到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企业管理部门及新闻出版机构等从事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等方面的工作。r 30r 13800r r r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r 毕业生可在建筑设计研究院、室内装饰设计或工程公司、景观设计工程公司等各类相关行业企业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和建筑设计工作,可在大专院校等教育单位从事该专业的教学工作,也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政府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应用工作。r 30r 13800r r r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平面设计)r 毕业生可以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r 30r 13800r r rr  ★办学特色r  办学理念先进 人才培养质量高r  学院始终坚持“以师资强校、以质量立校、以创新活校。以特色显校、以文化美校”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 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学院设有管理学系、经济与金融系、会计系。工程技术 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外语系、园林系、艺术设计系、音乐舞蹈系、基础课部和体育部。开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英语、土木工程等41个本科专业。r  环境优美 条件优越设施优良 图书丰富r  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有两个校区:麻章校区、新湖校区(已于201 6年1月启动建设,规 划用地1622亩,总建设面积达9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30亿元,完全建成后可容纳在校生3万人)。学院现校舍总面积 49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用房面积近2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总量237万多册(含电子图书);建有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 实验室109个,可容纳4000多学生同时进行各类实验实训;建有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就业基地17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8100多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0亿多元。r  师资力量雄厚 办学成果丰硕r  学院不断推进“ 创新强校”工程,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打造了一批院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涌现出一批课 堂教学质量优秀的先进教师,重点培育了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部分学科被列为广东省高校重点培育学科。学院历来高度 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引导,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创新素质和 创业能力培养的转变,建立系统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学生在 各级各类竞赛(比赛)中获奖620多项。r  ★毕业文凭与证书r  1、学生入学后自愿注册成人大专专科学籍(费用自理)。在读专科的同时,攻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段专业课程,通过国家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可获得由广东省自考委员会颁发,主考院校副署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r  2、符合专插本条件的学生,可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专插本考试。被录取后,插入统招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两年,成绩合格可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r  招生对象:r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思想进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适应全日制学习。r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r  报名及录取:r  1、可直接来校报名或在我院驻各地招生咨询处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考或会考成绩单复印件、4张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r  2、报名电话:0759-3336654/ 3336645r  3、联系人:廖老师、李老师r  4、审核合格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开学凭入学通知书报到。r  收费项目及标准:r  1、报名费:300元/人r  2、学费:参见专业介绍r  3、学杂费、住宿费及住宿标准参见入学须知。r详情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9-05-2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          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22第五条  学校地址:麻章校区: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2号;邮政编码:524094新湖校区:湛江市麻章区湛江教育基地新坡路1号;邮政编码:524084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本校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照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摄影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时,专业考试成绩使用本校组织的校考考试成绩。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本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本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经济学(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两个专业接受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录取。第二十五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除日语、法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美术类、园林、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不招色盲考生;摄影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夜盲考生。请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简章及对社会公示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本科学费标准: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编导、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255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60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安全工程专业24000元/生·学年;摄影、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经济学(国际班)专业学费29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23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600-2900元(不含水电费),具体以实际安排入住宿舍楼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金2000元/学年。3.设立特困生助学金: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资助。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陈伟锋监督电话:0759-3151818传    真:0759-3151818电子邮箱:gdcjxyjw@126.com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9-3263968  3871311  3151689 3151699传    真:0759-3151733电子邮箱:CJ12622@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gdcjxy.com招生网址:http://zs.gdcjxy.com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授权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详情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05-29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22第五条  学校地址:麻章校区: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2号;邮政编码:524094新湖校区:湛江市麻章区湛江教育基地新坡路1号;邮政编码:524084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三条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同分点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综合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第二十四条  摄影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时,专业考试成绩使用本校组织的校考考试成绩。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本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本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第二十五条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联合培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七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除日语、法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美术类、园林、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不招色盲考生;摄影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请夜盲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参见各省(区、市)专业目录或学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3.设立寸金励志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1500元/人/学年。4.设立特困生助学金: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资助。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9-3263968、3871311、3151699传真:0759-3151733电子邮箱:CJ12622@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gdcjxy.com招生网址:http://zs.gdcjxy.com第三十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陈伟锋监督电话:0759-3151818传真:0759-3151818电子邮箱:gdcjxyjw@126.com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授权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详情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7-06-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622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邮政编码:524094          湛江市麻章区雷湖大道湛江教育基地;邮政编码:524084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根据各省(市、区)上线生源和分数线以上考生投档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适当使用本科预留计划录取已投档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照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高考的文化总分(占40%)及术科分(占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我院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舞蹈编导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时,术科分使用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成绩,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高考的文化总分(占30%)及校考术科分(占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对符合国家和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美术类专业要求:不招色盲考生。    园林、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要求:不招色盲考生。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本科学费标准: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编导、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230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城乡规划专业21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20000元/生·学年。(2017年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参见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1500元(不含水电费),具体以实际安排入住宿舍楼的收费标准执行;学院为入学新生赠送学生保险、床上用品、军训服、运动服、校园智能卡。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    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    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金2000元/学年;总获奖面超过30%。    3.设立特困生助学金: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资助。    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努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不断增加助学岗位,尽可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莫烈    监督电话:0759-3871381    传真:0759-3871313    电子邮箱:cjdangban@sina.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3263968  3871311 3151689  3151699    传真:0759-3151733    电子邮箱:CJ12622@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cjx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于2017年5月22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委托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详情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8-06-2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622    第五条  学院地址: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邮政编码:524094湛江市麻章区雷湖大道湛江教育基地;邮政编码:524084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  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根据各省(市、区)上线生源和分数线以上考生投档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适当使用本科预留计划录取已投档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照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舞蹈编导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时,术科分使用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成绩,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高考的文化总分(占30%)及校考术科分(占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计算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对符合国家和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美术类、园林、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因专业要求,不招色盲考生。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简章及对社会公示的标准执行。本科学费标准: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编导、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255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城乡规划、物联网工程专业24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23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600-2500元(不含水电费),具体以实际安排入住宿舍楼的收费标准执行;学院为入学新生赠送学生保险、床上用品、军训服、运动服、校园智能卡。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金2000元/学年。3.设立特困生助学金: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资助。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伟锋    监督电话:0759-3151818传真:0759-3151818电子邮箱:gdcjxyjw@126.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3263968  3871311  3151689 3151699    传真:0759-3151733电子邮箱:CJ12622@126.com学院网址:http://www.gdcjx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于2018年4月9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委托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详情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08招生章程2008-05-22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宝路5号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寸沙横路(新校区)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办学特色: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的专业优势,以“市场导向,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发展个性”为特色,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推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招生地区:面向广东省、海南省、广西自治区、福建省、湖北省、新疆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一、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转氨酶正常。艺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3、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4、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5、录取操作办法:(1)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含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3)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投档排序分数)优先原则,结合综合素质分确定考生专业。不录取既不填报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二、收费标准: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住宿费:750-1500元/年。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1800元/年,其余专科专业学费9800元/年,住宿费750-1500元/年。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四、助学奖学基本措施:除国家规定的奖、助学措施外,学院设立下列奖、助学项目:1、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考生)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金2000元;总获奖面超过30%。3、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或论文等获得市、省、国家级奖励,学院给予200-500元奖励。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金额按等次分别为2000元、1000元。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努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不断增加助学岗位,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五、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电话:0759-3533192、3263968 传真:0759-3533192学校网址:http://www.gdcjxy.com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宝路5号E-mail: cjxyzsb168@126.com 邮编:524037六、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详情
2009年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章程2009-05-04
2009年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章程?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全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学院代码:12622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旺龙新区学院路?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办学特色: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的专业优势,以“市场导向,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发展个性”为特色,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推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和本科各专业实行双专业与主辅修制。二、招生地区我校面向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江西省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三、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艺术类专业及园林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3、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4、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5、录取操作办法:(1)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含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原则上不录取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3)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学院排序分数)优先原则,结合综合素质分确定考生专业。不录取既不填报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4)对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省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算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四、收费标准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16200元/年,其他本科各专业学费14200元/年;专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科各专业学费110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年。(学院为入学新生赠送学生保险、床上用品、军训服、运动服、校园智能卡)。五、助学奖学基本措施除获得国家颁发的奖、助学金措施外,学院还设立下列奖、助学项目: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金2000元;总获奖面超过30%。3、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或论文等获得市、省、国家级奖励,学院给予200-500元奖励。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金额为1000—2000元。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努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不断增加助学岗位,尽可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六、监督措施和申诉办法我校招生工作全程在学院纪检工作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严格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报申诉电话:0759—3871311 七、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 电话:0759-3263968? 3871311? 3871322 传真:0759-3871301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旺龙新区学院路 邮编:524094 学校网址:http://www.gdcjxy.com E-mail: cj3533192@126.com 八、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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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7%u0035%u0039-%u0033%u0038%u0037%u0031%u0033%u0036%u0036
  • 邮编:
    52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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