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面积减去申请家庭自有住房面积,为实物配租的应配租面积。
实际配租面积不足应配租面积的,不足部分应当发放货币补贴;实际配租面积超过应配租面积的,超出部分的租金按市场价计算。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单身家庭20平方米,2至3人家庭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50平方米。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由市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根据市区当年市场平均租金、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采取以发放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解决方式。
货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增强其承租住房的能力。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