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
2、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医保;
3、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
1、除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和离休医疗保障之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3、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即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幼儿园、托儿所儿童。
城镇居民参保
农村居民参保
(1)、《家庭参保登记表》;
(2)、《××村委会参保花名册》;
(3)、缴费收据其中一联。
城乡困难居民参保
1、城镇居民参保
2、农村居民参保
(1)、提出申请并填写参保登记表
参保人填写《家庭参保登记表》。
(2)、缴费
村委会向家庭收取医疗保险费,开具缴费收据;
(3)、登记办理
参保登记和缴费完成后,村委会汇总填写《××村委会参保花名册》并与《家庭参保登记表》、缴费收据其中一联一起报送当地乡镇、街道医保办。
另:农村居民通过银行缴费参保的按城镇居民参保程序办理。
3、城乡困难居民参保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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